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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已經不太相信網路傳言,

因為我們這個世界已經充滿了太多道聽塗說。

我想知道的事情我就想辦法去問、去查、去了解。

 

所以當我看到學弟的FB打卡,

怒吃中興大學校門口的豆乳雞(註1)為老闆餞行的時候,

其實我是不太相信的,

因為類似的傳言兩三年前就已經在FB上面吵過了,

結果只是空穴來風。

 

不過當我爬了一些文,

我發現事情不太對勁,

因為這些故事,

好像跟那年他曾經簡單提到的版本類似,

就好像你多年前曾經聽到一個預言,

而你現在正身處在預言中的未來。

 

思考了一下之後,我笑了。

我的手機裡面明明有他的電話,

我卻寧願先花時間爬文,

而不是先打一通電話。

 

這個世界轉得越來越快了,

人的腦筋有時卻變得越來越慢。

 

剛好要回台中一趟,

去見他一面吧。

 

『明天會開嗎?從台北下去看你。』簡訊。

這人店老是愛開不開的,

以前撲了空最多就明天再來,

結果現在連「明天再來」變成一件太過奢侈的事情。

 

 

 

「會的」他回傳。

 

(註1:一種炸雞排的方式)

2014-10-30 15.35.11   

 

 

*

 

 

 

我的大學四年,

基本上是由一個又一個系上的活動所串起來的。

 

而遇見豆乳雞的那天,

就是這一連串活動的起點,

替我這四年的圓,

點了一個圓心,

從此我找的到自己的座標。

 

那年我認識了很多很棒的人,

後來,

有些人走了,有些人留著,

不管是去是留,

他們就這樣影響了我的一生。

 

那些活動的起點,

是每個學年的第一次系員大會,

每個資管系的孩子都會在那天找到自己的直屬學長姐,

 

從此可以開始期待一些事情,

幻想著從此有人罩、

考試有考古題、

不是萬聖節也有糖吃。

 

抽完直屬(註2)那天,

我們幾個才認識不久的朋友一齊離開小禮堂,

浩浩蕩蕩的要去吃學姊口口聲聲說超好吃的雞排。

 

路上我們興奮的聊著系員大會的種種,

聊大家的學長姊,聊大家的家族,

我們就像初生的孩子一樣,

對這個世界的種種,都很好奇。

 

很天真,而且很幼稚,

把這個世界想得很理想化,

用「熱血」兩個字,包裝「白癡」的舉動。

 

 

 

這就是那年的我自己,

或許也是那些年的我們?

再白癡,都白癡的閃閃發光。

 

現在回頭想想,

白癡也許就是造就我們那些年這麼快樂,

最主要的核心原因。

 

也許就是從找到夥伴開始,

我們默契要好好地把所有的事情,

都體驗一遍,

就用這四年。

 

 

 

忘了說,豆乳雞很好吃。

 

而在這一個又一個的活動後頭,

累的七暈八素的我們也吃了很多絕對會發胖的宵夜,

豆乳雞是我們最常吃的宵夜之一。

還好我們那時還年輕,又有在運動,

才沒有一個個都變成胖子。

 

年輕真好呢。

(註2:中興大學資管系的傳統,每個學年初,學弟妹用程式抽出自己的直屬,誰可以告訴我,現在這個傳統還在不在呢?)

 

 

 

*

 

 

 

大一下學期的期末考,

唸書唸到很無聊,

不知道哪根筋不對的我,

決定在暑假之前把大家養胖。

 

這樣大家的爸爸媽媽才不會擔心,

自己的小孩在台中都沒吃飽、過得不好。

回頭想想,我真是用心良苦。

 

於是在當時還在的「無名小站」跟「MSN」動態上面發起了一連兩周,

每天都有的「宵宵團」活動。

宵宵團顧名思義就是宵夜團,

用一個疊字表示這個活動的決心跟霸氣。

 

每天晚上都會出團,

男宿女宿限定、沒有報名門檻,

只要你臉皮夠厚,或者夠霸氣膽敢命令我,

我就幫你買宵夜,不管你想吃什麼。

而且還不收工本費。

 

豆乳雞是那時候最熱門的宵夜選項之一,

幾乎每天都會有人點,

所以我就幾乎每天都會去買。

 

數量多的時候都要等很久,

後來老闆乾脆給我他的電話,

我每天只要打電話過去訂就好了,

 

然後每天晚上倒楣的兆元跟豆哥就會被我拉著執行任務,

也就是在那個時期,

阿部豆逗(註3)跟豆乳雞這兩間店,

成了我記憶深處最古怪的都市傳說。

 

 

 

而今,

阿部逗豆離開了,變成一間忠孝夜市上共有三間的喫茶小舖。

豆乳雞將要離開,變成一間不知道哪裡來的連鎖炸雞店。

 

櫃台後沒有你們,我們也消失在櫃台前。

那些年的回憶,你們還記得嗎?

 

好希望你們都記得,

不然,

世界上就只有我擁有這段記憶了。

又該怎麼判斷,這段記憶是不是真實?

 

(註3:一家飲料店,販賣特色調飲)

 

 

 

*

 

 

 

後來,宵宵團結束了,

沒有什麼莫名其妙的超展開,

大家也沒有真的變胖,

開開心心的回家過暑假。

 

暑假過了,宿營過了,

新的系員大會又來了。

一整年的活動又開始重新RUN過一次了,

 

那些過去的我們所謂「白癡」的舉動,

一個個的都被我們加油添醋、變成了傳說,

我們強迫學弟妹跳啦啦隊(還很兇)、吸引他們參加活動,

站在不同的位置上看著同一個世界,

依然非常的迷人。

 

終於輪到我們在嘴巴裡掛著這個傳說,

『學弟妹,沒吃過豆乳雞,別說你們來過中興大學。』

 

比翻書還快,

一眨眼。

 

 

 

*

 

 

 

不管時空怎麼變,

吃宵夜的習慣都沒有變。

 

大二,

忘了是哪一天,

等待雞排炸好的時間裡,

我厚起臉皮、裝熟的問豆乳雞的老闆,

豆乳雞到底是怎麼做的。

 

沒想到他開始滔滔不絕的解釋他繁複的製作過程、用料、醃肉方式。

嘴巴邊講,手也沒停下來,

動作俐落。

 

老實講我被嚇了一跳,

以他的寡言,

我還以為他規定自己每一個句子最多都只能說十個字以內。

 

他講的我全部都聽不懂,

所以我花了一些時間在搞懂他在說什麼,

但我最後還是放棄了,

反正我只要會吃就好了。

如何炸出好吃的雞排這麼高級的事情當然不是我這凡夫俗子可以理解的。

 

有時候我們問一個問題,

不是真的想知道一個問題的答案。

但那些問題,

卻是建築人際關係的必要條件。

 

總之他一定是很無聊,

而且他一定是發揮了他最大的包容心,

才能忍受我跟我的白痴問題。

對不起囉,那年我就只是個屁孩。

 

   

 

*

 

 

 

話匣子開了,

以後每次只要有過去,

就會跟他亂喇賽兩句。

 

有時候我幾乎分不清楚,

我去豆乳雞,究竟是因為真的肚子餓,

還是一個習慣。

 

不過這個習慣倒是把當時的室友豆哥還有兆元惹的很煩,

因為豆乳雞的味道實在是太重了,

搞得整個房間裡面都是四溢的油味。

 

我開始跟他分享最近在做的事情,

辦了什麼活動,

擔任什麼職位,

在追哪個女孩子。

 

後來交女朋友了,

他甚至是第一批知道的人。

 

他話不多,不過他都有在聽。

偶而給一兩句一針見血的建議,

不僅如此,他幾乎把我「報告」的近況都記起來了。

就像他可以在巔峰時間記得每個人點的雜七雜八的餐點一樣,

直到今天我都佩服他的記憶力。

我也沒再看過其他人有這種能力。

 

而他,

也開始跟我分享女兒的出生、

奶粉錢太貴、

昨天來了個很白目的客人、

房東三天兩頭要漲房租之類的瑣事。

 

就好像,我們參與了彼此的生活,

就好像是傳說中的的忘年之交。

 

 

 

*

 

 

 

在這個連鎖店林立的時代,

有一點是連鎖店永遠都比不上獨立經營的攤販或店家的。

那就是在連鎖店,你很難培養所謂的「習慣」。

制式的SOP、生產線式的效率分工模式,

彷彿在店員跟客戶之間築了一道牆,

好難跨越。

 

但其實,對我來說,

被店家記得的感覺很特別,

就好像多了一個朋友,

而且甚至比你周遭的朋友,

更能夠準確地記得你的習慣跟喜好,

充滿了濃濃的人情味。

 

當他們在問你「一樣嗎?」的同時,

他們其實說的是,「我記得你。」

 

人與人之間,

相遇是緣分、相識是選擇。

人生就是不停的選擇,加一點命中註定。

 

而店家記不記得你,

在於他們肯不肯用不用心將你放進記憶。

 

某一天開始,

我自己點的那份雞排,

老闆也省下了問話的口水,

直接幫我做成了不用切,也不要辣。

 

 

 

*

 

 

 

每年的生日都剛好在放春假,

(根據統計,每個人每一年的生日都在同一天。)

大家都出去玩,或者躲回家給爸媽養,

不想回家的我,總是一個人在台中亂晃。

 

因為旁邊沒有人,

晚餐沒辦法跟別人一樣,

只好獨立想辦法覓食,

沒有創意,所以我又來到豆乳雞。

 

『我一直想問你』我說

「嗄?」風扇轟轟轟的,他顯然聽不太清楚。

『雞腿跟雞翅哪個好吃』我自顧自,看著那些我幾乎不點的其他食物。

「都不好吃」幹,耍什麼酷。

 

『今天我生日』我說。

「乾我屁事,雞排?」我還以為他在罵髒話。

『恩。』我吞了吞口水。

「五十」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那天我的袋子裡,除了一塊雞排,還有一支雞腿跟一支雞翅。

 

 

 

我開心的拿著我的戰利品,騎到阿部逗豆。

阿部為我調了一杯特調。

真是個完美的生日

 

那幾年,我的每個生日當天晚餐,

都是豆乳雞的雞排,加上阿部逗豆老闆的即興特調。

 

阿部逗豆在這篇文章裡面已經出現兩次了,

至於那到底是什麼樣的飲料店?

只能說,

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

 

 

 

大三那年,我終於交了人生中第一個女朋友,

我怕一直吃豆乳雞這件事情會嚇到人家,

於是我改掉了三天兩頭往豆乳雞跑的習慣,

跟老闆的見面也不若大一大二頻繁。

 

只有偶而偶而,很偶而,

會過去跟他聊一下,

然後帶走一塊不切不辣的雞排。

 

不好意思囉,女朋友真的比較重要。

 

 

 

天總會黑,人總要離別。

如果你夠幸運的話,你總有一天會畢業。

 

我剛好比較幸運可以畢業,

而畢業前夕,

要道別的事物太多,而時間往往太倉促。

畢業前最後一次去豆乳雞,

也帶著滿滿的愁緒。

 

『我要畢業了』看著這個小小的店面,四年來幾乎沒變。

「恩。」他拿著廚房紙巾在吸著杏包菇的油,還是看都不看我一眼。

『今天應該是我最後一次來。』我說。

「保重啦!」沒有離情,我想他也不習慣很娘的別離。

 

然後我走了,頭也不回。

騎上馬克(註4)的瞬間,

我也沒有再瞥一眼,

這個我投資了無數塊雞排的雞排店。

 

 

 

時間又開始快轉。

 

我畢業,我入伍,我剃了光頭。

選兵那天我沒有選上駐點在台北的軍樂隊,

但抽籤那天,

帶著幸運之繩的我,

反而抽回了台中這個幸運之地。

 

有時候,我們得不到心之所向,

只是因為,有更好的寶物在你沒發現的岔路上。

而上天捨不得你錯過它。

 

 

 

那天,我頂著我的光頭,

又站在豆乳雞攤前。

 

他還是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

「五十」還是這句老話,而我嘻嘻笑著。

 

(註4:我的機車的名字) 

 

 

*

 

 

 

奢侈的在台中多待了一年,

但也僅僅是一年。

我退伍了。

 

這次沒有道別的愁緒,

我跟他說,這次我真的要回台北了。

下次再來是什麼時候,我不知道。

 

一年一年的過了,

隨著學弟妹的畢業,

台中越來越陌生了。

 

我開始上班了,

工作越來越忙,

越來越累。

 

我又開始成長跟改變,

就好像回到大一的時候,

很多年,不曾出現過這種感覺。

 

 

 

時間還是轉著。

 

轉到我看到學弟FB打卡的那天。

 

 

 

『明天會開嗎?從台北下去看你。』簡訊。

「會的。」當他回傳給我的時候,我人已經在台中了,清河棠(註5)。

 

 

 (註5:另一家飲料店,專門賣各種水果牛奶飲品。沒喝過清河棠,也別說你去過中興)

 

 

 

*

 

 

 

根據老闆跟我說的,

下個月,豆乳雞就不會在那裡了。

 

老闆暫時找到了一個離校門口更近的點,

但是租金更貴。

那個地方他目測有點小,

老闆還不確定要不要搬過去。

 

如果那個地方放不下他的全部家當,

那搬過去其實沒有特別的意義。

所以他還在找尋其他的地點。

 

真的找不到的話,

你說怎麼辦?

當然就收起來了。

 

而原本的那個地方,連同後面的自助餐,

要被以月租十二萬的高價租給連鎖炸雞店。

 

聽到這個數目的時候我摸了我的下巴一下,

因為我怕我的下巴掉下來。

 

現在的我在信義房屋工作,

對行情也大約了解。

但講太深怕大家聽不懂,

就用一個簡單的算法讓大家知道。

 

我們店頭現在在台北內湖,美麗華的對面。

我們的店面租金一個月大概八萬左右,

興大校門口的租金漲到十二萬,

簡直匪夷所思。

 

 

 

新的店面要被拿來開一家傳說中的連鎖炸雞店,

可以讓大家坐著用餐的那種餐廳。

只是他們可能不知道,

這個計畫好多年前就有人執行過了,

那家後來倒掉的餐廳叫做幸福茶治。

 

倒掉的原因也很可想而知,

第一,興大的學生沒有太多時間坐在那邊吃午餐,

有很多時間的話,大家會寧願跑遠一點,台中最不缺的就是吃的。

第二,成本都是反映在價格上,他們的食物不算平價,

不是每個人都吃了靠爸果實,所以不是每個人都吃得起。

 

 

 

姑且不論誰的食物好吃,

這牽扯到了居住正義,還有房價/租金比的問題。

在資本主義裡面,

錢會找一個最適合的流向,

現今房屋持有的成本太低,而投報率太高,

 

房價飛漲。

 

除此之外,所謂行情,要成交了才是行情。

這個故事裡面,

比台北更高的租金,配上肯定比台北更低的總價,

這個投報率簡直突破天際到不可思議。

照理說不可能出現這種破壞性的行情,

但他偏偏就是發生了。

 

這背後的意義比表面上更可怕。

當財團有辦法出高出行情如此多的價格,

租下一間沒有把握能不能賺錢的店面,

讓我甚至懷疑這是新的炒地皮手法。

別忘了,租金越高,房價就越高。

 

以下只是陰謀論。(勿戰可行性,只是簡單舉例)

財團「我好會賺」開了兩間公司,一間叫做「左邊口袋」,一間叫做「右邊口袋。」

左邊口袋以一個普通的價格買了一間店面,

右邊口袋用一個爆炸高的租金跟左邊口袋租了這個店面。

 

因為租金高了,所以帶動了附近的房價飛漲,

國家默默的助長了這件事情,

用的方式就叫做「實價登錄」。

白紙黑字哪,而且國家認證,決不老實。

 

可是你我都信了。

 

我好會賺什麼事情也沒做,

就是把右邊口袋的錢放到左邊口袋裡,

就可以用飛漲的行情把左邊口袋的店面賣掉,賺了好多錢。

 

這時候路人地主來了,

看了實價登錄,不得了,

回去跟開在自己土地的店家說,

抱歉,我要漲房租了。

 

趕走當地的獨立店家,恐怕只是一個小小的副作用。

 

 

 

不說了,放假還要想工作的事情讓我很頭痛。

但只要想到,多年以後。

我們只能吃一樣的食物、喝一樣的飲料,

而這些食物跟飲料的原料都一樣的黑心,

背後牽扯的龐大利益,這個世界的虛與委蛇,

真的是很難不絕望的心情。

 

(註6:回台中的時間是這個月十六號,在那之後沒有持續更新訊息,直到文章完成之後稍微爬了文,老闆現在應該會搬到前面通訊行那邊了,就是老闆跟我說的地點,白白的在小劇場裡面感傷。)

 

 

 

*

 

 

 

「你傳訊息給我?」熟悉的,小攤位前。

『對阿,不然咧?』我試著模仿我們當年的說話語氣。

「我本來今天沒有要開的,想說你要下來,特地開一下」他笑笑。

『最好你有存我電話啦』其實我很感動

「台北就你跟另外一個,隨便猜都中啦」他不耐煩。

 

『所以你到底是怎樣?』我試著,不經意地問。

「阿就……」他好像已經解釋很多次了,但還是不厭其煩。

 

那天我們聊了好多好多,

好像把這段時間的東西都惡補了起來,

陪我去那邊的G大跟棠站在旁邊等了很久。

『女兒還好?』我關心。

「老樣子囉。」他隨口。

『如果要搬去別的地方,記得告訴我,你有我手機。』

「你有我LINE,就是那支號碼。」

『原來如此,我會密你。』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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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0-30 15.19.17  

2014-10-30 15.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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